贷款对象个体工商户、小微企业主
贷款条件1.借款人应年满 18 周岁(含 18 岁),贷款期限届满时不超过 65 周岁,借款人配偶须作为共同借款人;
2.借款人是我行收单商户且能提供近12个月(含)的连续交易记录,年交易额不低于25万元(含);
3.借款人须与营业执照记载信息一致,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;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取得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时间在1 年(含)以上;
4.借款人及其配偶须在经营所在地拥有自有房产,户籍为四川的可放宽至在四川省内拥有自有房产;
5.借款人及其配偶、经营主体信用状况良好,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,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良好的还款意愿;
6.具有明确且合法的贷款用途;
7.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,无违法行为,当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其不利的民事案件;
8.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
贷款期限最长1年
贷款利率年利率低至3.15%(单利)
担保要求信用
还本付息方式还款灵活,多种还款方式可选。



